通江法院调研分析环境资源案件审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
通江法院自2014年以来审执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23件,2018年 4月审结了涉环境资源的全省首例公益诉讼案件。在对环境资源案件的审执中,发现存在以下问题:一是鉴定难。环境资源类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,水污染、大气污染、土壤污染鉴定机构少,目前四川无一家鉴定机构。鉴定机构难找、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鉴定难、鉴定成本高,专家意见不一致,造成人民法院就涉及环境污染赔偿认定难。二是全社会对环境资源保护的氛围不浓。环保人人有责的理念没有形成,部门联动不紧密,共建共治共享的意识薄弱。三是审判团队缺乏环境资源专业知识。现有的法官都是从事民事、行政、刑事审判的法官,没有环境资源类专业知识。四是证据合法性存在瑕疵。公、检、法对证据认定标准存在分歧,加之,行政执法机关的取证程序不够严谨,证据来源、形式的合法性存在较多瑕疵,致法院在采集证据时处于两难境地。五是体制机制不健全。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非诉执行案件,被执行人有两类:一类是企业,这些企业大都是辖区内重点企业,执行关系到企业、职工等多方利益,牵扯到稳定、发展等深层次问题;一类是涉案的饮食店、理发店、洗车场的被执行人属困难群众。该两类都是涉及生存和民生问题,因保障机制不健全,执行对抗情绪严重,执行难度大。
针对环境资源类案件在审执中存在的问题,特提出建议:一是加大宣传力度,提升对环保认知度。搭建由通江县委宣传部统筹,法院、检察院、司法局、环保部门及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宣传平台,着力宣传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、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;法院要借助各类媒体,通过庭审公开、裁判文书公开、以案释法、邀请代表、委员及新闻媒体、社会公众旁听案件、印发宣传资料、法律“七进”等形式加大对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及知识的宣传,扩大宣传效果,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。二是加大专业审判团队建设力度,提升法官业务水平。通过对环保专业人才的考录,现有法官的专业培训以及把环保专业人才纳入人民陪审员等形式,增强审判团队的业务能力,真正做到案件的公平公正审理,维护法律权威,保护环境资源。三是加大配套机制的完善力度,提升非诉案件执行效率。对涉企业和困难群众生存的环境资源类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,要以政府出面,建立困难保障和救助机制,有效解决企业生存和困难群众的生存问题,避免上访和不稳定现象发生,从而推动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,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。对没有执行能力的被告人,可以探索建立垫付修复资金的工作机制,采取代为修复的方式,尽快实现恢复生态环境的目的。四是加大部门联动协调力度,扩大社会参与度。环境资源保护要以县委政府领导,司法部门主导,各部门参与,共同形成合力,保护生态环境,守护青山绿水。法院要与侦查机关、检察机关、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,共享环境资源监测信息、环境资源举报信息、环境资源执行信息、环境资源检察信息、环境资源审判信息,促进相互支持、监督与配合。 |